第728条审判宣传能力

法律
728
小时
1-3
审判倡导Competn

在本课程中,学生根据准备好的案卷材料,通过审理案件的方式,竞争入选国家审判倡导团队。招生是有限的,基于以下条件:(1)在《审判辩护I》(LAW 663)中展示了高超的诉讼技能,(2)曾是国家审判辩护团队的成员,或(3)试用。获得本课程学分的学生没有资格参加LAW 664 (Trial Advocacy II)课程。